一、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掌握公共管理、行政管理、公共政策与社会服务知识,具备公共事务管理、行政执行与公共服务能力的应用型管理人才。
二、业务培养要求
1.掌握管理学、公共管理、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基本理论;
2.具备公文写作、行政办公、组织协调与政务服务能力;
3.熟悉公共事业管理法规、政策与基层治理规范;
4.掌握社会调查、数据分析与公共项目管理方法;
5.具备公共事务策划、执行与绩效评价能力;
6.具有良好服务意识、责任意识与职业发展能力。
三、专业类别与主要课程
专业类别:经济管理类
主要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公共管理学、行政管理学、公共政策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公文写作、社会调查方法、公共项目管理等。
四、最低毕业学分
110 学分
五、学制和授予学位
学制:2.5 年
授予学位:管理学学士
六、学费
总学费:4740 元
七、学习形式与招生
非脱产,社会招生

